******有限公司非专卖类退出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、评标,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非专卖类退出物处置项目
二、招 标 人:******有限公司
三、代理机构******有限公司
四、开标时间:2024年11月20日9:30时
开标地点: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
五、中标候选人:
一标段: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4376.2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3688.2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第三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3312.9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28616.6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4781.58元;
服务期限:两年;
服务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。
二标段: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5937.6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15340.15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******有限公司;
投标报价(含税单价合计):126308.80元;
服务期限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;
服务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。
六、公示发布媒介:
******有限公司网站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。
七、公示时间: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。
八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“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”提出。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“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”做出答复;作出答复前,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(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),证明材料(需加盖公章)必须包含但不限于:①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②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③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④事实依据;⑤必要的法律依据;⑥提出质疑的日期;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,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,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。
九、本次招标联系事宜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
联系人:高老师
电 话:0371-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
联系人:邵女士
电 话:0371-******、******
******办公室
电 话: 0371-******
2024年11月22日